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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促进乡镇依法理财、合理用财,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根据县财政财务大检查领导组的统一部署,监察局、县财政局、审计局印发了《关于开展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大检查的通知》(财农村[2008]52号文件),规定了检查内容和要求,派出两个检查组于5月16日至6月25日对全县20个乡镇2007年度以来的财政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高速路以及经济建设开发等项目专户进行了溯源检查。
通过检查,我县实施“乡财县管”和“村财乡管”以来,乡镇现有银行账户(含项目专户)开设符合规定,没有其他另设帐户,乡镇综合单位财务管理基本规范,“一支笔”审批制度基本健全,财务收支能够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执行,财务核算比较真实,内部经常性支出把关较严,津补贴在规定的范围按标准发放,村级资金管理基本符合要求,保证了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无擅自处置固定资产行为,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发放规范,无截留、挪用行为。保障了农民的权益。
但在检查中发现部分乡镇仍存在一些问题,其表现在:票据管理不严谨、工程款税控不及时、政府采购手续不到位、村级资金管理不规范、高速路以及经济建设开发等项目专户管理费用开支较大等。
针对乡镇财政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县财政财务大检查领导组强调了整改意见和措施,由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审计局联合下发了整改通知,限期各乡镇在8月底前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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