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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耕地占用税征收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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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国土资源局开具的《纳税通知单》; 2、个人身份证、农业户口簿或单位有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征税标准 税率:1、建制镇:菜地每平方米6.75元、其他用地每平方米5.25元; 2、建制乡:用地均为每平方米3.75元; 3、县乡村公路建设用地均为每平方米1.5元; 4、以上标准,农民建房用地均减半; 5、无其他费用。 (三)承诺时限 即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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