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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局实施四项举措切实提高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 | ||||
作者:吴清德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1-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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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党员干部遵守制度的自觉性 坚持把制度的宣传教育摆上重要位置,防止和克服重制度制定完善、轻制度宣传教育的倾向。坚持把制度的宣传教育纳入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工作之中,统筹安排,抓好落实。坚持利用《财政网站》、《休宁财政》、《学习园地》等平台,开展多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法治理念和制度意识,引导大家养成严格按制度行事办事的习惯,真正用制度规范自己的行为。 二、加大领导垂范力度,增强执行反腐倡廉制度的坚定性 局党组成员和副科及各中层干部要坚持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充分发挥表率作用,为广大财政干部坚定执行反腐倡廉制度树立榜样。各分管领导要坚决支持所分管机构对制度的执行工作,适时了解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制度执行中的相关问题。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维护反腐倡廉制度的严肃性 尽快把《休宁县财政局反腐倡廉制度汇编》赠发到各乡镇政府、财政所和县直部门,提高制度的透明度,影响力、覆盖率,自觉接受各界对财政部门执行制度的监督。局纪检组和监督检查局要适时或有重点地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且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反腐倡廉日常工作等有机结合,形成有效的制度监督检查机制。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 四、加大实践创新力度,保证反腐倡廉制度的适用性 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是一个与时俱进、日臻完善的过程,我们目前所取得的只是阶段性的成果,只是动态中的加强,只是发展中的提高。下步要针对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改革创新,不断完善反腐倡廉体系。要适应形势发展变化和反腐倡廉建设要求,积极探索实践,不断地加以丰富和发展,保证制度的系统性、科学性和适用性。 吴清德 2008年11月19日 |
文章录入:休宁财政局 责任编辑:休宁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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